涉及淮安區275戶!你們家要拆了…
清華苑西南側地塊項目改造總面積7.5萬平方米改造總戶數275戶補償安置方案清華苑西側地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節選)
根據淮安區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需對清華苑西側地塊規劃紅線范圍內的房屋及附屬物實施征收。為保證房屋征收工作的順利推進,切實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現行法規和政策,現制定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補償安置對象:征收范圍內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
二、補償安置依據:1、《淮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淮政規〔2020〕1號);2、《關于印發淮安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估價技術細則(試行)的通知》(淮住建發〔2011〕68號);3、《關于淮安市楚州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標準的通知》(楚住建〔2011〕194號)。
三、征收補償安置原則:對征收范圍內的合法建筑予以補償和安置,對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一律不予補償、安置。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以及《中共淮安市楚州區委、淮安市楚州區人民政府關于處理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違法建設的若干規定》(楚政發〔2008〕1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由區城管執法局同步介入實施拆除,或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期限內進行自拆。合法建筑認定的具體規定為:
1、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執照)的房屋為合法建筑。
2、依據2005年航拍測繪圖,被征收現狀房屋在2005年航拍測繪圖中有顯示的,可享受政府優惠政策:被征收人在本項目房屋征收規定的期限內簽約并將房屋交付拆除的,可視為合法建筑補償和安置,逾期將嚴格按照房屋產權登記和建設規劃等合法有效證件手續執行。
3、區政府在作出本項目房屋征收決定前,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四、征收期限:以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為準。
五、補償安置方式:提供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選擇。
征收獎勵(住宅房屋):
征收面積進度獎:被征收人在前30日內簽訂協議且交割舊房、并選擇產權調換的,完成搬遷并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獎勵起算日期以房屋征收工作簡報為準),結合其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積,給予180元/㎡、120元/㎡、60元/㎡不同檔次的一次性提前搬遷獎勵,最低獎勵標準為6000元/戶(即:不足6000元的,補足6000元/戶),具體獎勵規定如下:前20日內完成的,獎勵180元/㎡;中期7日內完成的,獎勵120元/㎡;后3日內完成的,獎勵60元/㎡。
如逾期交割舊房的,則按照《關于淮安市楚州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標準的通知》(楚住建〔2011〕194號)文件執行,即:前20日內80元/平方米、中期7日60元/平方米、后3日40元/平方米,不足5000元補足5000元。
被征收人延期交割舊房的,在補償結算時按規定相應扣除獎勵金額。
安置房源
安置房選擇順序
按照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先后順序確定選房順序,本著“誰先交拆,誰先選”的原則,先簽協議并交拆者優先選擇樓層、套型、房號。安置具體房號公布上墻,數量有限,先選先得,選完為止。
來源:淮安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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